⑴ 全面负责石牌和大学城校区新建项目的工程管理。
⑵ 全面负责大学城校区和石牌校区零星维修工程及各学院的小型工程的管理工作。
⑶ 负责沟通校内与工程相关的部门,履行接待、协调各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好城管监察、环保、质量监督等政府部门,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
⑷ 协助处领导制定大学城和石牌校区维修经费的使用计划。
⑸ 协调和监督监理公司的现场业务;
⑹ 监管各种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控制工程造价;
⑺ 组织办理各分部工程的建管验收,组织消防、人防、环保、电梯设备、质监及土建工程的竣工验收;
⑻ 负责基建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和工程保修的监督工作。
⑼ 完成处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