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修缮工程采购工作的通知

附件1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流程.doc

附件2装修、修缮工程采购工作指南.docx

附件3装修、修缮工程采购申请表.xls

表.xls

关于装修、修缮工程采购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粤财采购[2016]7号)《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粤财采购[2016]10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1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基建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现将学校关于装修、修缮工程的政府采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采购范围

纳入《广东省2017年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品目”的装修、修缮工程,由基建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采购,若项目预算金额大于100万元且建设单位计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审批流程及实施流程须依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规定程序执行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        采购方式

1、    预算金额10万元以内的装修、修缮工程,可以采取定点采购的议价或竞价方式进行采购。

2、    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到50万元的装修、修缮工程,般应采取定点采购的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除确有特殊情况,经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小组研究讨论通过后,可以采取定点采购议价方式进行采购。

3、    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到200万元的装修、修缮工程,按相关规定采取定点采购竞价方式或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    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修缮工程,按照相关规定报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5、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也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的,审批流程及实施流程须依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规定程序执行并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三、        关于邀请供应商

预算金额大于2万元的装修、修缮工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或竞价方式的,拟邀请的供应商由建设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从广东省装修、修缮工程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定,或从交易中心装饰装修专业60日诚信分排名前20名中随机抽取(同时是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

四、        其他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招标,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预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经审计处审定后,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作为项目采购的预算价。项目如有涉及到改变间隔、结构、消防疏散等,还要求提供施工图。

以上办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大家及时反映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咨询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85211131。

                           基建处

                            2017年4月6日

附件1: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工作流程

附件2: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工作指南

附件3:装修、修缮工程采购申请表